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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16〕3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总行报告》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自评价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6年10月21日至2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材料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博
联系方式:010-64517473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处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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