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继续获得国家认监委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014年8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变更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2015年4月检测中心又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提出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的延期申请。通过审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13日颁发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的审查认可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2月10日。
根据质检总局最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63号)规定,资质认定将不再包括审查认可,也将不再受理新的审查认可资质的申请。这为我院充分利用现有资质,开拓相关业务,促进检测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会。
检测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