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洪泛区和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
(修订)送审稿顺利通过审查
6月29日,由我院牵头并会同相关单位修订的国家标准《洪泛区和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审查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委会王菁高级工程师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姚涛高级工程师,审查专家以及《规范》编制组成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成立了以高小旺研究员为组长,胡亚林教授级高工为副组长的审查专家组。随后,我院科技发展研究院防灾所于文高级工程师代表编制组详细介绍了规范修订背景、修订工作、重点审查内容等。审查专家组认真听取了介绍,并对《规范》各章节内容进行了逐条讨论和审查。经充分讨论,认为《规范》的修订充分考虑了我国洪泛区和蓄滞洪区建筑工程的现状和发展需求,基础工作丰富、扎实,依据充分,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审查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规范》审查,并建议《规范》编制组根据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调研和多项专题研究,采纳了近年来多项试验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规范》的实施对我国洪泛区和蓄滞洪区建筑抗洪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技术指导意义,在减轻洪水灾害、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