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国家标准《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正式发布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18号《关于批准发布等312项国家标准的公告》,产品国家标准《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GB/T 34012-2017)正式批准发布,将于2018年6月1日开始执行。
标准于2014年12月26日正式启动编制,我院为主编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编制组由对空气净化领域资深专家及业内优秀的科研院校、检测机构及生产厂家构成,包括我院、清华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市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37家参编单位。
标准自启动以来,共召开了四次工作会议,在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各个阶段展开了全面的讨论、编制和修改。本标准的制定以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先进性、统一性和协调性为基本原则,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出发点,注重标准的经济性和社会效益,结合我国国情,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同时保证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的颁布,规定了空气净化装置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为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发展水平提供了依据。同时加快了国内新风净化领域和国际接轨的步伐,提高了产品的竞争能力,为国内外实验室的一致性比对做了准备,为新风净化产品市场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